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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学制 |
所属学院 |
学费(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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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 |
理工类 |
4年 |
交通运输学院 |
55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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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5500元/学年 |
注:①因招生专业公布较早,若有调整,请以当年报名系统公布为准。②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原则
1.所有学生(含校长推荐计划的学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4、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均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要求达到4级及以上,公民与社会发展科达标。
2.录取时,将考生前三科成绩总和(不含**或*)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报考专业志愿,同时参考相关选修科目成绩等,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三科成绩总和(不含**或*)相同时,优先录取成绩总和(含**或*)高的考生;若再次相同,优先录取有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仅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4.7月下旬,录取结束后通过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在校管理、奖学金
被北京交通大学录取的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来学校报到。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未如期报到且又未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事宜请参考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出的《北京交通大学新生必读》。
香港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我校学生管理相关各项规定。新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统一身体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仅体检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香港学生在读期间可与内地学生同等申请北京交通大学各类奖学金,还可申请“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专项奖励。
六、颁发学历证书及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本科毕业要求的,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及其他
香港学生学费与内地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香港学生与内地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住宿费750元至1200元。学费和住宿费如遇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最新规定。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51688441
传 真:86-10-51688421
网 址:https://zsw.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
https://www.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主页)
电子邮箱:bjtuzs@bjtu.edu.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