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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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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兼收类 |
英语、日语、德语 |
4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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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 |
4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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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 |
4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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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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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
4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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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 |
4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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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
4 |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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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经济统计学 |
4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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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制药工程 |
4 |
化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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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 |
4 |
化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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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智能建造 |
4 |
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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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安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4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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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4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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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应用物理学、数字媒体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量子信息科学 |
4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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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5 |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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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
4 |
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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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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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工业工程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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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
4 |
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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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4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以上专业(类)如有调整,录取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受限情况详见当年招生章程)
五、录取
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外,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最低录取标准为“2、2、1、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公民科达标;报考艺术类专业者,还须同时邮寄作品和录像,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侨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5年7月下旬我校将根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至联招办,由联招办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六、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460元人民币/学年・生(其中软件工程三、四年级13000元人民币/学年・生),美术类专业9360元人民币/学年・生,音乐类专业8900元人民币/学年・生。
住宿费:根据公寓条件按每人1020-1300元人民币/学年・生(含空调费)收取。教材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规定缴纳。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培养与管理
1.香港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2.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港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其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取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予以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九、联系方式
单位: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网址:https://zsks.fzu.edu.cn
邮箱:fdzsb@fzu.edu.cn
电话:+86-0591-22866857(招生考试中心) +86-0591-22865310(港澳台办)
传真:+86-0591-2286685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邮编:350116
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